2009年8月14日星期五

便利店雜貨店鮮少賣酒

報導:鄧倩惠

(莎阿南14日訊)莎阿南第1至25區便利店鮮少售賣酒精飲品,甚至任何小型雜貨店都沒出售酒精飲品,雪州政府率先在莎阿南10個回教徒集中區禁酒,沒造成任何影響。
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本週三宣佈,10地區禁酒和7地區酒類飲品下架后,《中國報》今日走訪第6和第7區商業中心時,發現無論便利店或小型雜貨商都不曾售賣酒類飲品。

便利店員工指出,所有在莎阿南區便利店都不會售賣酒類,在回教徒集中地更沒可能。
另外,莎阿南市議員洪能吉指出,眾所皆知,莎阿南一直都是回教徒居多,多年來,第1至25區商店鮮少售賣酒類,即使部分地區獲准售酒,商家們都不會選擇售酒。
“在乏人問津下,商家們為免損失,皆選擇不賣酒,基本上,莎阿南區難以看到酒類飲品出售。”

他也說,有時顧客的外貌會引起誤會,就如當地居民指回教徒買酒,但這些顧客外表看起來像馬來人,實則是砂拉越人,并不信奉回教,所以他們有權買酒。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這么指出 .

洪能吉指出,相信大臣宣佈上述實施后,對該區影響不大,惟希望便利店員工自律,禁售賣酒給回教徒 。

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回教徒區禁酒迴響

未列明地點.條例引混淆回教徒區定義模糊報導:禤曉雁

回教徒集中區定義模糊,朝野議員認為治標不治本。(吉隆坡5日訊)回教黨雪州聯委會提出“限制禁酒區”引起反彈,朝野議員認為,所謂的“回教徒集中區”定義模糊,只能治標不治本。
尤其是該黨的建議僅限于被列為禁區的便利店售酒,回教徒依然可透過其他管道,如到霸級市場、雜貨店、餐館,甚至是光顧夜店買酒和飲酒。
受訪朝野議員中,只有回教黨及巫統議員歡迎在雪州落實“限制禁酒區”,其餘政黨議員一律不贊同!

剝奪少數人權利
贊同者指出,根據回教刑事法,回教徒不能買賣酒或飲酒,故此,在“回教徒集中區”落實“禁酒令”,有助于阻止回教徒,尤其是青少年飲酒,免得引起社會問題。
有者強調,不單是回教徒,民眾也應禁止非回教徒的青少年飲酒,這關係后代道德與紀律課題,並非只限于回教徒的問題。
不過,行動黨、公正黨及馬華議員則持有不同意見,他們認為不該為了多數人,剝奪少數人權利。
他們質疑回教黨,以什麼作為標準,將某區列為“回教徒集中區”,是否以種族人口比率來區分。

部分便利店禁賣酒
受訪議員指出,若以人口來計算,那雪州大部份地區皆以巫裔為主,是否意味著,大部分地區將執行禁酒令。
有者也提出,回教徒不限于巫裔,也有印裔、華裔回教徒,那業者該如何區分誰是真正的回教徒。
“如果買一罐啤酒要出示身分證來證明不是回教徒,那很多消費人寧願不光顧相關售酒商店或餐館。”
他們認為,最重要是從教育及執法著手,灌輸回教徒正確的宗教觀,同時也要自律。
回教黨巫統議員﹕贊成

受訪朝野議員當中,只有回教黨及巫統議員歡迎在雪州落實“限制禁酒區”,其餘政黨議員一律不贊同!
贊同者指出,根據回教刑事法,回教徒不能買賣酒或飲酒,故此,在“回教徒集中區”落實“禁酒令”,有助于阻止回教徒,尤其是青少年飲酒,引起社會問題。
有者強調,不單是回教徒,民眾也應禁止非回教徒的青少年飲酒
,這關係后代道德與紀律課題,並非只限于回教徒的問題。
不過,行動黨、公正黨及馬華議員則持有不同的意見,他們認為,不該為了多數人,而剝奪少數人的權利。

他們指出,就算落實“禁酒令”,也無法避免回教徒買酒或飲酒,因有關回教徒可到霸級市場、餐館或禁區以外買酒。

劃分回教徒區分裂國民羅秋俊抨擾亂民生
馬青副總秘書羅秋俊抨擊雪州回教黨再度提及禁酒事宜,是矯枉過正措施,不但剝奪非回教徒自由,也不利旅遊業和商務發展,同時他認為回教徒區的劃分是進一步分裂國民的建議。
他指出,自去年11月25日爆出雪州回教黨將提出雪州禁酒令傳言,鬧得滿城風雨后,已讓酒商人心惶惶,事件平息后,現在該黨舊事重提,試圖製造話題,擾亂雪州民生和經濟發展。
他說,根據1995年雪州回教刑事法條列,從買酒、賣酒, 到喝酒所給與的懲罰只針對回教徒,如果雪州政府要實行禁酒令,必須只針對回教徒,而非回教徒利益在此課題上必須得到保障。
“雪州回教黨所謂禁酒令和禁酒區,是在毫無規劃及詳細的計劃下草率的單方面建議,沒有考慮其他族群權益和自由。”

“我們也質疑對方如何鑒定回教徒區和制定禁酒的執行機制,及有關措施是否將破壞現狀,出現回教徒與非回教徒的生活區。因此,這是一項開倒車和過時的思維模式。”
羅秋俊指出,如果雪州回教黨真的要做到所有的回教徒都能自願不買酒,不喝酒,必須從最根本教育做起,灌輸正確的宗教價值觀,不是禁止酒商在便利店賣酒。
他希望回教黨雪州聯委會主席哈山阿里回歸回教的原來本意,發揮回教所提倡的協商精神,不要一意孤行以強逼及壓制手段讓回教徒屈服,所謂物極必反,弄巧反拙, 最終會得不償失。

“禁酒令”純屬個人旨意黃偉益:哈山阿里越權
民主行動黨社青團全國宣傳秘書黃偉益指出,雪州回教黨行政議員拿督哈山阿里指責行動黨行政議員劉天球,干預莎阿南市政廳禁酒行動,並公開要求雪州大臣撤除后者所掌管的地方政府事務,是相當不可理喻。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首先,雪州行政議會不曾通過回教黨領袖所提出的禁酒令,即使回教黨要通過其縣市議員從12個地方議會著手並提出“禁酒令”的動議,這種做法亦未獲得民聯三大成員黨所同意。

“既然如此,哈山阿里不能單靠本身旨意,將其個人意願當作是雪州政府政策,要雪州政府全面執行禁酒令。這種政策肯定違背人民的意願,而且不符民聯的施政方針。”
他說,社青團願意全面作為民主行動黨領袖的后盾,支持他們不必向哈山阿里的個人旨意妥協。
他指出,民主行動黨領袖必須瞭解,不管有無制訂或實行禁酒令,回教徒向來都不允許買酒,而任何商店都不准售酒予回教徒。

社青團促請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必須顧及全民的感受,絕不可貿然在雪蘭莪州回教徒社區實施禁酒令,否則民聯各成員黨肯定會被拖累,進而把整片江山給斷送掉。
許來賢:尊重各族權力需求從教育著手更實際

人民公正黨雪州聯委會署理主席許來賢,呼籲雪州回教黨主席哈山阿里勿在禁酒課題上大作文章,並督促后者尊重我國各族之間的權力及需求。
許來賢發表文告說,他不會贊同雪州禁酒,而雪州公正黨主席兼大臣丹斯里卡立,也不會不顧他族的感受而貿貿然禁酒。

“我們必須尊重各族的需求及權力,彼此必須互相溝通瞭解彼此的需求,以達到共識。”
“哈山阿里應該明白,禁酒不是解決回教徒飲酒問題的根本方法,如果禁酒,有心人也會到其它地方購買。通過回教局的執法與宗教上的教育,才能杜絕回教徒飲酒。”
許來賢也是人民公正黨最高理事,他說,西方國家執行的禁酒是分時效性,即過了午夜12時,便利店不能售賣含酒精飲料,只有特定被允許的商店能售賣酒精。這是為了防止民眾酒后胡鬧及搞破壞的措施。

“民聯或許可以參考西方國家的方式,管制售賣含酒精飲料,而非針對種族或宗教的地區,來執行禁酒政策。”
許來賢也敦促各地方政府,必須依照州政府的政策及指南來執行職務,非依照個人喜好或某議員、政治領袖的命令。這是公務員的基本守則及操守。

破壞民聯精神
民主行動黨元老俱樂部宣傳秘書陳澤坡促請雪州民聯政府,採取紀律行動對付掌管回教事務的行政議員拿督哈山阿里,以維護民聯政府的集體尊嚴與功能。
陳澤坡針對哈山阿里公開要求大臣撤除掌管地方政府的行政議員劉天球職務的輕率囂張舉動發表文告指出,哈山阿里這種不識大體,不顧大局的狂妄行徑,形同搗亂分子,破壞民聯團隊精神,

只有令親者痛,仇者快。
陳澤坡指出,為政之道,貴在一個“治”字。要維護民聯的形象與信譽,“賞功”與“罰過”的紀律行動,不可缺少。因此,民聯政府及回教黨必須當機立斷,防微杜漸,殺一儆百,對哈山阿里不可姑息,以免養奸為患,鑄成大敗!

獲准賣8%以下酒精地方政府無權管制
(巴生5日訊)根據條例,只需獲得關稅局批准,業者即可售賣酒精含量8% 以下酒類,地方政府沒權力管制,只能做出勸告和監督。
莎阿南市議員洪能吉指出,根據條例,業者只需獲得關稅局批准,即可售賣酒精含量8%以下的酒類如啤酒。
“至于酒精含量8%以上烈酒,地方政府才有管制權,業者須向地方議會申請執照。”
他說,市政廳常月會議早前有談及回教徒居多地區禁酒事宜,但會議並沒通過任何條例,而且即使通過,也要州政府批准。”
用智慧厘清事實
“但由于大家尊重友族同胞,因此會議上通過在第1區至第24區禁售酒精含量5%以上酒類。”
“而在一些私人場所如俱樂部、酒店等,則可售賣酒精含量高的烈酒,華人居多地區,一些店舖如藥材店也可售賣。”
他也說,莎阿南市政廳于7月30日,取締第8區一間便利店售酒行動,雖無需獲得會議通過,但小組主任必須通知市長。

“市長作為最高執行者,加上這是敏感課題,有關官員必須知會市長,但市長卻對此不知情。”
為此,他認為是一些人自作主張,甚至存有私人目的,猶如陷市長以不義,市長也成為此事件受害者。
他說,雪州回教黨主席哈山阿里建議回教徒區禁酒事件,以禁止回教徒涉及酒類活動,但他不覺得這會奏效,試問是酒讓人犯罪,還是人要借酒犯罪?

“對方應施行一套改造罪惡思想教育,而不是想出什么禁令,同時不要宗教化來處理問題。”
他也質疑有人扭曲事實,導致哈山阿里以為劉天球干預取締行動,惟對方作為雪州回教黨最高領導者,應有智慧去厘清事實。

詢及涉及售賣烈酒的場所及數量,他表示數量眾多,他並不清楚。

鄭敬保非議回教黨沒尊重非回教徒感受
馬華巴生區會主席拿督鄭敬保針對雪州禁售啤酒發表文告,非議是回教黨逐步落實回教國的計划,行動黨在308大選時,呼吁華裔選民支持回教黨的最大幫兇。

鄭敬保指出,在雪州沒有一個純回教徒的社區,似乎都是混合社區,有的回教徒佔多,有的佔少,因此,民聯政府應尊重非回教徒的感受。

他說,傳聞雪州民聯政府早已計划在雜貨店、茶餐室、便利店及迷你市場等,禁售啤酒,而雪州各地方政府官員針對禁售酒類曾進行多次討論,以制定禁售酒類指南。

很遺憾的,劉天球推說不知情,並把責任推給巫統官員所為,今天雪州是民聯執政,何來巫統官員?

鄭敬保指回教黨的政治斗爭目標是建立回教國,以回教刑事法統治國家。行動黨,尤其林吉祥,為了政治利益,為回教黨粉飾面目,為回教黨打廣告。

他說,在許多國家課題上,林吉祥把箭頭瞄準馬華公會,窮追不捨;但在吉打州的宰豬場及雪州的禁酒風波,在面對回教黨時,林吉祥卻噤若寒蟬。

如果以三國時代曹植一首詩來形容他最為恰當:“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李偉傑:圖將雪變回教州回教黨欺騙選民
(莎阿南5日訊)馬華雪州聯委會抨擊回教黨,不顧多元種族、文化和宗教的國情,一意孤行要在雪州推動回教化議程,意圖將雪州變為回教州,徹底違背該黨“全民回教黨及福利國”的口號。

馬華雪州聯委會秘書李偉傑發今日表文告,要求回教黨向各族人民道歉,並收回“全民回教黨及福利國”的口號。

“因為這個口號已經正式淪為謊言,若該黨繼續打出這個口號,即等于欺騙選民和撈取選票,該黨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他說,回教黨雪州行政議員哈山阿里公開促請雪州政府盡快制定統一指南,在雪州實施回教刑事條文,嚴厲管制酒類銷售,已經曝露出回教黨要循序漸進推動回教化議程,並最終把雪州變成回教州的目的。

馬華雪州呼吁華社向回教黨嗆聲,拒絕該黨的回孝化議程,阻止雪州變質為繼吉蘭丹后的另一個回教州。

“如果華社沒有表達明確立場,回教黨肯定繼續得意忘形和得寸進尺,在雪州過后進一步將吉打變成回教州。”

不應將課題回教化● 適耕莊區州議員黃瑞林
我認同劉天球的立場,官員取締行動是在他所領導的地方政府事務範圍內,回教黨沒必要將之擴大成回教化課題。

哈山阿里不應插手劉天球部門處理的售酒事情,這顯得對方是有針對性及不成熟做法,有任何問題應帶到民聯最高領導層討論,而不是對外公開向同僚發表不信任的言論。

我反而認為回教黨幾位領袖的思想需要改造,應從回教教義和價值觀灌輸及勸導回教徒,靠禁酒反而會弄巧反拙。

禁酒治標不治本★行動黨沙登區國會議員張念群
所謂的“回教徒集中區”定義模糊,到底回教黨怎么區分?我國民主強調,少數服從多數,但少數人不該因此妥協,民主國家也應尊重少數者的權利。
“限制禁酒區”只能治標不治本 ,因回教徒依然有其他管道買酒,如到霸級市場、雜貨店等。
要禁止回教徒買酒或飲酒的話,就必須透過教育及執法著手,懲罰賣酒給回教徒的業者及買酒的回教徒。

回教徒地區應禁酒★巫統斯里沙登州議員拿督沙甸
在“回教徒集中區”賣酒是敏感的課題,回教徒與非回教徒之間應互相遷就,如果是回教徒為主的地區,便應禁酒。更何況,目前有法令及地方政府條例管制,禁止回教徒買賣酒或飲酒。
其實,不單是回教徒,非回教徒也應禁青少年飲酒,免得衍生道德與紀律問題。業者應遵零條例,不售酒給回教徒或18歲以下者。

既然“禁酒令”由民聯雪州執政黨之一,即回教黨提出,就交由州政府決定是否推行。

等候擬定售酒指南★回教黨莎阿南國會議員卡立阿都沙末
如果只是在“回教徒集中區”的便利店禁售酒,應不成問題,因非回教徒依然可以在其他地點買酒。

雪州由民聯成員黨聯合執政,當然各地方政府內部必須達成共識。如果大部分贊成在某地點禁酒便可落實,相反的若無法達成共識 則免談。

當然,禁酒之餘必須透過教育及執法,禁止回教徒買賣酒和飲酒。目前,我們等候雪州政府擬定售酒指南,相信州政府會考量各方面的因素,擬定完善的指南。

哈山阿里不可理喻★行動黨社青團全國宣傳秘書黃偉益
雪州回教黨行政議員拿督哈山阿里指責劉天球干預莎阿南市政廳禁酒行動,並公開要求雪州大臣撤除後者所掌管的地方政府事務,是相當不可理喻。

“哈山阿里不能單靠本身旨意,將其個人意願當作是雪州政府政策,要雪州政府全面執行禁酒令。這種政策肯定違背人民的意願,而且不符民聯的施政方針。

参加的政党和社团组织.

现任....
( 党职 )

1 - 民主行动党吧生港口班达马兰巴刹支部代主席和支部中央代表.
2 - 民主行动党沙亚南實達阿南支部顾问.
3 -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联委员会委员(2010-2012).

( 政职 )

1 - 雪兰莪州莎阿南市政厅议员.

( 社职 )
1 - 雪兰莪州吧生宾海区大寅洪氏家族会名誉主席.
2 - 雪兰莪州宾海区南安公会会员.
3 - 雪兰莪州报关行公会会员.
4 - 沙亞南MPP Zon 21 (U13) 區居民委員會主席.
5 - 沙亞南實達阿南房屋缺损委员会顾问.
6 - 沙亞南實達阿南小贩公会顾问.
7 - 中马六桂堂名誉主席.

曾任.....
-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联委会委员. ( 2010-2012 )
- 党籍被冻结三年直到2007年.
- 全国第十一届大选雪兰莪州直落拿督州议席民主行动党候选人.( 2004 )
-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联委会宣傳秘书. ( 2004 )
-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联委会副财政. ( 2003 - 2004 )
-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联委会委员. ( 2002 - 2003 )
- 民主行动党吧生区社青团署理团长. ( 2002 - 2004 )
- 民主行动党吧生区联委会秘书. ( 1998 - 2001 )
- 民主行动党吧生港口班达马兰巴刹支部财政. ( 1994 - 2004 )
- 民主行动党吧生港口班达马兰巴刹社青支团组织秘书. ( 1992 - 1994 )
- 入党成为民主行动党吧生港口班达马兰巴刹支部党员. ( 1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