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隆 2010-10-27 10:31
(雪蘭莪‧巴生26日訊)“有注冊4令吉,沒注冊多給一倍的錢!”
實達阿南小販公會疑有意阻止外來小販注冊在實達阿南夜市擺檔,更向他們鳩收多一倍的攤位租金,惹惱了部份小販;他們直指公會負責人“亂來”,甚至還持著雞毛當令箭,對小販呼呼喝喝,還揚言趕走令他們感到不滿的小販。
(雪蘭莪‧巴生26日訊)“有注冊4令吉,沒注冊多給一倍的錢!”
實達阿南小販公會疑有意阻止外來小販注冊在實達阿南夜市擺檔,更向他們鳩收多一倍的攤位租金,惹惱了部份小販;他們直指公會負責人“亂來”,甚至還持著雞毛當令箭,對小販呼呼喝喝,還揚言趕走令他們感到不滿的小販。
(得受到實達阿南小販公會凌辱的4名小販,不滿該會鳩收雙倍租金,更不爽他們被呼呼喝喝。)(圖:星洲日報)
不保證市廳不來取締
小販申訴,其他地區的夜市都沒有這種問題,只有實達阿南夜市出現“雙倍租金”的問題;而且,負責人還直言,即使收取了雙倍的攤位租金,也不保證市政廳不來取締和充公貨物。
想要註冊小販公會推說沒位子
小販還說:“我們是流動小販,來到這裡,看到哪裡有空位,自然就開檔營業,但小販公會的人還仗勢欺人,表示沒有知會過他們,絕對不能亂擺檔。”
小販表示,對方每次對待這些沒注冊小販的語氣相當不客氣,甚至警告不遵守規矩,將把他們“轟”出夜市範圍。
想注冊擺檔卻推說沒位子
“我們又不是不要給錢,為何他們需要這麼對待小販?況且,我們也嘗試想注冊在這裡擺檔,惟他們一直推說沒位子了。”
小販們目前懷疑公會負責人是特地不讓他們注冊,以便能從中收取雙倍的租金。
這些小販都希望沙亞南市政廳能接管這個夜市,並交代到底是否有條例闡明沒注冊小販需要繳交雙倍租金。
洪迓峰:移別處還被訓話
付8令吉擺檔位子不定
根據小販洪迓峰指出,主張有注冊的小販就繳4令吉的租金,沒注冊給雙倍的措施,只有在實達阿南夜市發生,而且,負責鳩收租金者個個凶神惡煞。
他說,本身在該處租下兩個攤位,因此,被要求繳付8令吉,但由於擺檔位子不定,有時移到別處營業,還被他們訓話。
小販申訴,其他地區的夜市都沒有這種問題,只有實達阿南夜市出現“雙倍租金”的問題;而且,負責人還直言,即使收取了雙倍的攤位租金,也不保證市政廳不來取締和充公貨物。
想要註冊小販公會推說沒位子
小販還說:“我們是流動小販,來到這裡,看到哪裡有空位,自然就開檔營業,但小販公會的人還仗勢欺人,表示沒有知會過他們,絕對不能亂擺檔。”
小販表示,對方每次對待這些沒注冊小販的語氣相當不客氣,甚至警告不遵守規矩,將把他們“轟”出夜市範圍。
想注冊擺檔卻推說沒位子
“我們又不是不要給錢,為何他們需要這麼對待小販?況且,我們也嘗試想注冊在這裡擺檔,惟他們一直推說沒位子了。”
小販們目前懷疑公會負責人是特地不讓他們注冊,以便能從中收取雙倍的租金。
這些小販都希望沙亞南市政廳能接管這個夜市,並交代到底是否有條例闡明沒注冊小販需要繳交雙倍租金。

付8令吉擺檔位子不定
根據小販洪迓峰指出,主張有注冊的小販就繳4令吉的租金,沒注冊給雙倍的措施,只有在實達阿南夜市發生,而且,負責鳩收租金者個個凶神惡煞。
他說,本身在該處租下兩個攤位,因此,被要求繳付8令吉,但由於擺檔位子不定,有時移到別處營業,還被他們訓話。
(洪迓峰指沒有統一的收費制度和不同單位發出的收據,促使一些單位向小販亂收費。)(圖:星洲日報)
實際攤位高達800個
洪迓峰曾向沙亞南市政廳查詢,獲悉當地在市政廳管轄下的攤位只有300個左右,但實達阿南夜市實際攤位高達800個,那剩下500個攤格的收入到底進入誰的口袋?
他也出示收據和執照顯示,瓜冷地區和沙亞南市區的夜市不曾向小販鳩收雙倍租金。
他表示,他已就上述問題,在昨日呈上8份投訴信給沙亞南市政廳執照小組;該小組官員也認為當中出現了問題,並承諾會儘快開會和調查,方給予他一個答復。
洪能吉:避免有牌小販不滿才調租金
小販公會沒從中牟利
沙亞南市議員洪能吉指出,向那些外來小販鳩收雙倍租金,雖然是小販公會的主意,但公會並沒有從中牟利,而是利用租金來做處理垃圾、增設和維修街燈及聘請志願警衛團的費用。
他受詢時表示,若公會向那些沒有注冊的外來小販征收與持牌小販一樣的租金,肯定會惹有牌小販不滿,所以才決定調高一倍的租金。
夜市已爆滿無法接受新申請
“這個夜市其實已經爆滿,雖然攤格有整千個,但申請營業的小販額數已有700多人,絕對無法再接受新申請,沙亞南市政廳亦不會再發出執照。”
他強調,小販公會並沒有從中牟利,他們使用了這些租金聘請了13名志願警衛團人員、增設34盞照明燈及清理大量垃圾,每個月的都要支付大筆費用。
“若那些沒有執照的小販要依法辦事,相信他們也會受到對付,原因是他們願意冒險,繳交雙倍的租金在該處營業。”

“我首次來這裡擺檔,就遇到那些兇神惡煞的負責人了;他們劈頭就罵我,還質問我,在沒有知會他們,誰允許我來擺檔。我都一把年紀了,沒人要聘我工作,想不到做點小生意,還給人家刁難。難道自己找吃也不行,要等州政府給津貼嗎?”

“我在9月11日開始到這裡擺檔,雖然沒有注冊,但我願意提出申請,只是公會的人說沒得申請了。他們要我繳交雙倍的租金,一晚我擺3個攤格,原本12令吉的租金,卻變成24令吉。到底市政廳有沒有可向沒注冊小販收取雙倍租金的條例?”